江陰萬達廣場住宅區2013年5月18日開始交房
原先住宅合同是4月30日交房,應為某種原因延期一個月,補充協議上也有可延期一個月。
我們先來看看大連萬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發給萬達業主的入伙通知書
不用多看都是霸王條款,都是針對業主的條條框框,大家看完會發現上面沒有一條是針對出賣人的違約責任的.
收到通知5天期限內拿房OK,買受人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收取萬達業主購房總額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也罷 先看看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政府引進的項目不問也知道有
“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萬達自己印印的東東
“三表”是指 《住宅面積實測表》,《竣工驗收備案表》,《分戶驗收記表》
《分戶驗收記表》上每戶都是設計使用年限50年 萬達房子沒拿到手 就少了20年 呵呵 可笑 !更是可悲!
上面都齊了可以拿房嗎?真的可以拿房了嗎?我們老百姓可以放心大膽的拿房了嗎?
不見得,其實大家不用多說都懂得,不管是哪一個樓盤都會有問題,我們退一步說江陰萬達住宅的質量在所有江陰的樓盤中處于怎樣位置呢?
刨根問底4月30日萬達廣場廣告都打出來了住宅交房,沒交成延期到5月中旬。
其實萬達已經來不及交房了很多收尾工作都沒弄,電表箱子都在拆出來重換。
5月底這個時點上意味著過了這個時點,萬達開發商要付萬達業主違約金了怎么辦?怎么辦?怎么辦?拿出殺手锏!
好吧入伙通知書孕育而生了,強壓業主拿房把一切責任推給業主,如意算盤打的靈個!靈個!正是靈個!
說了這么多廢話,大家都滿懷希望的看看新房子,不看不知道一看一包氣!阿黑阿白要跳腳嘍!
這房能交了嗎?先驗房吧!
驗房之前先看看工程沒有完工時的照片